昨日,“2011年‘十大消费潜规则’发布会暨消费与民生论坛”在广州举行。据悉,对消费潜规则线索的征集和曝光活动于今年2月启动,在经过3个月紧锣密鼓地调查,共收集到包括商业销售、网购、餐饮、汽车、清障车拖车等日常消费潜规则线索2000余条,涉及19个行业的70多个方面。在广泛征集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2011“十大消费潜规则”出炉。
会上,省消协公布的“十大消费潜规则”,除了涵盖普通消费者日常生活的常见问题外,网络时代还催生了很多消费领域的新问题。在十大消费潜规则中,网购消费(包含团购)、汽车消费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占了一半,如“团购遭遇商家区别对待”、“销售汽车‘捆绑’上牌、保险和配套物品”等;其他潜规则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如“快递变慢递,丢失索赔难”就是伴随网络消费兴起快递业出现的新问题。
针对网购成为重灾区的原因,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志威认为:“到实体店去购买可以拿发票和小票,但是在网上的话通过互相发邮件、QQ联系,一旦发生纠纷的话,消费者很难维权,如果可以到公证去公证,一个公证要几千元。有一些还要到外地去打官司成本实在太高了。出现质量问题,物流送货和网点互相推诿,这个证据很难说,因为物流让你先签字后收货等等,所以网购的问题维权非常难。”处理这个“烫手的山芋”,广东省网商协会秘书长黄子荣给出这样的解答:“目前,网商协会致力于制定规范行业的秩序,其一,推出网商征询服务平台,使消费者加大对商家的真实度、信任度的了解;其二,在会员当中推出一个‘先行退赔’行动,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出现不适合或者货不对板的情况需要退货,协会会跟商家协商,启动预备基金帮忙退货款;其三,6月份将向省质量监督局申请某些服务标准,希望从制度上确保行业有规可依,对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形成良好的促进作用。”
十大消费潜规则
1、超市商品“低价标注高价出售”。 超市以“低价标注”吸引消费者,但实际售价高于标注价格。
2、网购猫腻多,消费维权难。网购过程中,消费者常常遭遇货不对板、以次充好、送货延误等现象,一旦产生纠纷,消费者又要面临取证难、退款难、索赔难等问题。
3、消费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被随意索取,隐私安全存隐患。消费者在办理房屋出租、银行业务、开通电信业务、团购等日常消费中,常常被随意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但是,商家却无法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因个人信息被泄露导致消费者经济受损的事时有发生。
4、特定场所高价消费成常态。在机场、电影院、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特定的消费区域内,所销售的物品或用餐价格比其他普通消费场所的价格高很多, 许多消费者因没得选择,被迫接受。
5、销售汽车“捆绑”上牌、保险和配套物品。部分4S店要求消费者购买汽车后,必须通过该店办理上牌手续、购买保险;或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添加相关配套物品(如玻璃加贴防爆膜),并强迫消费者付款。
6、轮胎不列入新车“质保”范围。汽车生产企业把轮胎作为“易损件”,排除在整车质量担保责任范围之外。
7、团购遭遇商家区别对待。消费者参与团购时虽获得商家一定的价格优惠,但到实际消费时,发现商家相关服务也跟着“缩水”(如用较低价格团购了某餐厅“优惠套餐”,但用餐时发现份量也相应减少,服务也有所区别对待);此外,消费者在购买消费券后,由于出差、工作忙、预约不上或其他原因造成团购券过期,团购网站却不予以退款。
8、消费者购买家电被迫“二次消费”。经营者在销售家电时,将家电主体与如底座或挂件等零必需配件分开销售,迫使消费者另外付款购买诸如底座、支架、插头、自带管件等物品等必需品。此外,原本包含安装费用的部分电器(如空调),如安装要求超过商家规定的,消费者需要额外支付相关安装费用。
9、高速公路清障车拖车被迫支付高昂费用。高速公路清障车公司以招标或者委托的方式与当地行政机关合作,属于行政性垄断的“独家生意”。清障车公司随便开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消费者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故障而需要清障车拖车时,不得不“挨宰”。
10、快递变“慢递”,丢失索赔难。快件延误的赔偿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快件发生丢失时,仅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发生快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