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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加强清障车施救收费监管 严格实施收费公示制度 |
信息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2/9/7 9:43:25 浏览次数:2788 |
9月3日,记者从省路政总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清障车施救收费监管,规范清障车施救收费行为,维护车主用户的合法权益,近日,省路政总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对清障车施救工作的监管。
据悉,规范清障车施救收费行为,省路政总队要求各支队要定期检查服务监督卡和收费票据的使用情况,积极主动查处清障车施救违规收费行为。与路段经营单位、高速交警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清障车施救单位上路作业之前必须向管辖路政大队报告。负责监管的路政人员要对清清障车施救作业进行全程现场监管,与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清障车施救单位收费,确保所有费用合法合规合理。
此外,要督促清障车施救单位严格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制,于9月1日前在所有清障车施救作业车辆(拖车、平板清障车等)两侧安装统一样式的收费标准公示牌,在清障车施救单位的办公场所、停车场等处将清障车施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有关说明、举报投诉电话以及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另外,要加强对清障车施救收费监管、收费公示执行情况的督查。对监管不到位而造成清障车施救收费有效投诉的路政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按要求在所有作业车辆上安装收费标准公示牌、未向路政大队报告上路作业、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等不服从管理的清障车施救单位,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惩处,绝不姑息迁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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