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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信息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2/2/13 14:06:43  浏览次数:2975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2)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3)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4)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5)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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