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处长李万里在“汪氏威特2008(第五届)中国汽车发动机高层研讨会”上讲到,国家发改委分别于2006年10月发布的第一批34家企业生产的409种车型的油耗检测结果,和2007年7月发布的第二批95家企业生产的2818种车型的油耗检测结果,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对普通消费者的节能意识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在燃油消耗标准方面,近两年我国先后制定发布了国家标准《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其中,乘用车按照车辆质量确定燃料消耗量限值,轻型商用车则同时考虑车辆质量和发动机排量确定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做法是我国首创。与美国的“公司平均燃料经济性”要求和欧洲的“二氧化碳”法相比,我国油耗限值标准更加符合我国发展实际,与日本最近提出的有关按照产品质量等级确定消耗量限值的思路十分相近。李万里认为,这标志着我国汽车标准法规的制定工作已经从跟随学习阶段向具有创新能力方面转变。
在产业政策层面,2005年,国家发改委将节能、新能源和小排量经济型轿车列入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目录,并将三轮汽车、低速汽车等农用汽车列入到限制类目录之中。李万里表示,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国家相关部门将对涉及车辆购置税、消费税、燃油税和公路收费制度等进行全面研究并提出改革方案,对采用新能源、新技术的车辆给予优惠;同时要考虑消费税、购置税等与节能、环保指标联动调整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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